总体国家安全观·创新引领10周年 ——“4·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倡议书

创建时间:2024-10-16

 

 

尊敬的家长、老师们,亲爱的同学们:

国之利器,以安为先。今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周年,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活动主题为“总体国家安全观· 创新引领10周年”。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,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,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,向各位家长、老师们和同学们提出倡议:

深刻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

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基石,是民族复兴的保障,更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国家安全的深远意义,将其融入日常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,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。

积极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

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器,也是我们行动的指南。我们应当主动学习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,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
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
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

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》

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

 

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

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,提高自我防护意识,确保个人安全,也为国家安全贡献一份力量:

1.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,不因经济利益出卖国家秘密。

2.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,及时报告。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电话。
    3.不下载传播境外宣传视频和资料。
    4.日常拍照注意,不能在军事基地、军用港口、军用机场等军事设施拍照,不分享转发涉及军事设施、武器装备的照片。
    5.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电脑、网络要遵守保密规定,内外网不混用。
    6.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,不得携带相关物品入境,因为涉及生物安全。
    7.家长与孩子交流时,不可教导偏激言论,而是理性分析和看待社会问题。
    8.国家安全涉及多个方面,科技安全、太空安全、深海安全、极地安全、生物安全等等,都需要高精尖的技术作为支撑,唯有努力学习,研发前沿技术,才能为保障国家安全做贡献。
    9.微信等网络媒介传播信息速度快,一旦转发涉密信息或不当言论,极易造成广泛传播和恶劣影响,所以,慎重通过网络媒介传播信息,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。
    10.网络无处不在,要保障网络安全。谨防网络诈骗;拒绝网络黄赌毒信息;不得在网上谩骂,实施网络暴力;控制上网时长,不得沉迷网络游戏;谨慎网络交友。
    11.知道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下列义务:
    *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;
    *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;

*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;

*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;

*向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;

*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;

*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各位家长、老师、同学们,国家安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!